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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志愿服务条例 |
|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新唐山人文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条例……【详细内容】 |
唐山市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启动
“唐山志愿者徽记”启用 |
|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5月11日上午,“唐山志愿者徽记”启用暨“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启动仪式在市抗震……【详细内容】 |
唐山市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为抓手
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
近年来,唐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注重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主题性项目化的推进模式,使志愿服务呈现协调发展态势……【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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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03年1月,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法人主体。近年来,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市志愿者协会进一步加大协调、联络、督导力度,建立逐步完善了由市和县(市)区、乡街、村居三级管理的四级志愿服务网络体系。目前,唐山市志愿者协会下设社区、公务员、青年、卫生、科普、环保、巾帼、老年、农民等9个工作委员会;在14个县(市)区分别成立了志愿者协会或分会;在全市建有公务员、青年、学生、医疗、科普、环保、巾帼、老年、农民、党员、文化、代理妈妈、向阳花等20多个种类的志愿者队伍,其中,县区直属志愿服务大队119个;乡街志愿服务站290个、乡街直属志愿服务队469个;村居志愿服务小队1488个。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已达45822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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